炼胶车间管理办法 黄立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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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:目的
为明确炼胶车间各岗位工作程序及范畴,更好的对各工序进行监控;加强管理,节约成本;有效的提高混炼胶质量,为后道生产提供最佳的服务。
二:适用范围
制品厂炼胶车间
三 、控制办法
1. 目的: 对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,消除质量事故隐患;节约成本,减少内部损失,确保产品质量。
2. 材料配制:
2.1 严格执行配料工艺, 工艺执行率100%;
2.2 保证计量器具干净, 精度零位准确, 检定标签完好且在有效期内,工作前进行校准;
2.3 根据当班生产计划, 从仓库领取合格的原材料,领用时须遵守"先进先出"原则;
2.3.1 领料前,先核对进货日期、规格名称、物资号与所领材料是否相符,并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,禁止领用待检品和不合格品;
2.3.2 拆包后, 首先检查外观、颜色是否与标准色(每种小药按进货批次制作标准色)相符,防止同批材料质量的波动;再检查有无其它杂物,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, 并报告处理;
2.3.3 核对好配料容器, 将材料投入容器中, 特别注意不要错装,容器标识面应朝外,以便辩识;
2.3.4 一次倒不完的材料, 将袋口扎好后, 保持原有的标识,放回原存处待用,不允许敞口存放;
2.3.5对于生产急需, 来不及检验和试验的材料, 必须填写"紧急放行通知单", 按"紧急放行程序"执行;
2.4 对照配方单上的配合量, 准确称量各种材料, 根据配合量大小,选用相对应的特定EVA塑料袋盛装;
2.5 待一个配方的一批料全部配好后, 再用一个大塑料袋, 将促进剂、硫化剂合在一起,即小药"1", 活性剂、防老剂或其它助剂组合在一起,即小药"2"; 然后复核其重量, 合格后,在配料单上注明各种材料的进货日期、供货厂家、有效期、配料人等标识,并在包装袋上用记号笔标上胶号,放在专用周转箱中;
2.6一种材料必须使用一个专用的配料工具,严禁混用;
2.7一个周转箱中只存放一车胶的料, 不准多放或混放;
2.8 将配好的材料用专用车送往指定存放区, 整齐摆放待用;
2.9 配料精度:橡胶技术网 www.sto.net.cn
2.9.1 机配: a. 细料0-2g b. 生胶、碳黑、粉料±100g;
2.9.2 手工配:
a.细料: 100g以内0-3g(不含外包装袋重量); 101~1000g以内0-5g(不含外包装袋重量); 1001g以上0-10g(不含外包装袋重量);
b. 生胶、碳黑、粉料、软化剂±100g.
2.10 材料配好后, 应先取一车胶的料进行自检, 然后两名配料工之间进行互检(相互在配方单上签字),保证配料绝对准确;
2.11 准确填写当班领用材料数量, 下班后交仓库保管;
3. 密炼机混炼:
3.1 根据当班下达的计划混炼顺序,按顺序混炼;
3.2 生产配方、混炼工艺操作工只有使用权, 没有更改权, 工艺调整、更改权属档案室,配方调整权属材料工程师;
3.3所有生胶需除去生胶外的塑料皮包装物,并剔除小药(1)、(2)外包装袋,方可投入混炼;
3.4 设备工作时, 操作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,出现异常时,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,以防发生意外事故;
3.5 对当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准确记录并报告,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;
3.6 按混炼胶号及车次进行准确标识, 以便查询;
3.7对于易粘密炼机转子的胶料(如CR类), 每次排胶后都需确认是否排空(可通过打开加料门和卸料门观察密炼机转子和室壁), 而后才能进行下一车胶料的生产;
3.8 整理当天发生的各种资料数据并上交;
4.切胶及倒碳黑
4.1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;
4.2根据当班混炼顺序, 从仓库领取相应的生胶、母炼胶或塑炼胶,领料时必须遵守 "先进先出"的原则, 按堆放顺序领取,并注意标识牌的颜色, 禁止领用"待检")或"不合格"的材料;;
4.3准确无误的填写材料标识卡中当天发生的数据;橡胶技术网 www.sto.net.cn
4.4所有需切的生胶, 每块胶重最大不得超过15.00kg, 天然胶最重不得超过10.0kg, , 以每包胶平均切成3─4块为宜, 为方便称胶计量, 还需切取部分大小不同的胶块;且与切刀口接触的一面的内包装物必须清除干净,切好的生胶用仓储笼(仓储笼上挂有相应的标识)盛装, 送到主机旁指定的地方待用;
4.5造粒的生胶应用EVA吹膜袋盛装。切胶时,切胶机旁应垫上生胶包装袋严禁生胶落地;
4.6未用完的各种生胶零头装入塑料周转箱送到同种未用过的生胶旁,并在周转箱上挂上标识,以备下次再用;
4.7 对于需掺用的胶料, 必须按要求去做, 做到标识清楚、帐物相符;
4.8采用二段混炼的胶料应协助配料检验员做好称量检查工作, 对于不能直接投入主机内生产的应进行切割;
4.9 切胶时严禁胶料落地, 防止带入杂物;橡胶技术网 www.sto.net.cn
4.10按计划领用需进行烘胶的胶料(NR类、CR类), 进行预热, 以备生产之用;
4.11 碳黑解包后, 需检查其外观质量,不得有结块现象,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;领取炭黑时必须遵守 "先进先出"的原则, 按堆放顺序领取, 并注意标识牌的颜色,禁止领用"待检"或"不合格"的材料;
4.12 解包时,扎口绳、碎纸片、开口刀具等都要清理干净,不得混入碳黑中,造成输送管路堵塞或损坏;
4.13 生胶包装袋、碳黑包装袋用后整理、捆扎、整齐堆放,并放在指定的地点。
5. 开炼机翻炼:
5.1 根据作业指导书, 调整开炼机辊距在4~10mm之间;
5.2 密炼机排胶后, 胶料一次放在开炼机翻炼;
6.3 接胶盘中的碎胶头, 必须每辊都清扫干净,防止胶料混杂 并放在同一辊胶中翻炼均匀;
5.4 胶料在开炼机上用4~10mm辊距翻炼3~4次后, 用专用下胶刀将胶片送往胶片冷却机挂胶冷却;
5.5 挂片冷却前, 每辊胶取快检样块一块(试生产胶取样两块),规格约为100×100mm左右, 并在样块上注明胶料名称、混炼车次、混炼日期。
6. 胶料称重入库
6.1班前进行地磅零位校准及检查;
6.2胶料称重必须准确无误, 发现胶重有异, 应重新称重核实并上报车间管理人员查明原因;
6.3每车胶料上的标识必须清楚无误,仓储笼必须清洁, 无杂物、杂胶粘附;
6.4用仓储笼盛装的、称好的胶整齐摆放在待检区域;
6.5每日需将不合格的胶料(需返炼或修炼)送到指定位置存放;
6.6对于胶料硬度低的, 中间必须用双层农膜隔离好, 防止粘连;对于55度以下的氯丁胶,在夏季必须用农膜包裹;
6.7每天最后一车胶,包括修炼胶和返炼胶,出现胶重与实际胶重不符的必须立即通知车间行管人员和炼胶班长,以便第二天上班前进行主机清洗
炼胶车间处罚细则 胶痴
为保证车间生产现场卫生,满足生产工艺卫生要求,降低胶料二次污染,提高车间产品质量,特做如下规定。
1、垫布落地存放,罚责任岗位元。
2、盖胶卷取时裸露,垫布卷不整齐罚责任岗位元。
3、盖胶未凉至室温卷取罚责任岗位元。
4、盖胶落地存放罚责任岗位元。
5、开炼岗位落地胶料须及时清扫,保证周围环境卫生。包括18寸出片机,“刀把”胶料;55L,110L密炼机料斗下生产时卫生)违者对责任岗位罚款。另一台18寸开炼卫生由直接操作者负责。
6、密炼机室卫生随时清扫,保持整洁,55升合成线头胶时包装带须定位 存放,违反对责任岗位罚款。
7、打开包装的丁苯、天然、不许落地存放;切好的再生胶、母胶等禁止零散摆放,须定位码放,以不阻碍交通为准。各种包装袋要及时清扫,违反对切胶岗位罚款。
8、母胶使用时,必须先将库存母胶使用完后,方可用新混炼母胶,违反对切胶岗位和密炼岗位(指直接操作者)罚款。
9、沥青存放室严禁更衣和存放衣物,违反对责任人罚款。
10、洗澡间白班班组须在10点以前清扫完毕;更衣室夜班班组下班后必须清扫干净,违反对责任人罚款。
11、夜班班组下班前对车间前大院要清扫干净,包括重油罐棚内卫生,违反对责任人罚款。